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5-10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二○一九年五月
重要提示
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系列基金”)是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03年8月6日证监基金字
[2003]94号文件“关于同意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批准
募集设立,本系列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3年9月30日。
本系列基金包含三个子基金,分别是:融通债券投资基金、融通深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融通蓝筹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本系列基金各子基金的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均不得达到或超
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
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
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
《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
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