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7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银河沪深300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银河沪深300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银河沪深300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其中银河沪深300成长(简称银河成长)份额代码:161507,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A类,简称银河优先)份额代码:150121,银河沪深300成长进取(B类,简称银河进取)份额代码:15012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银河沪深300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8年7月5日起,至2018年8月23日17:00止(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银河沪深300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并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
2018年8月24日,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见证。
经计票,基金份额持有人参加投票的情况如下:
1、银河沪深300成长份额: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银河沪深300成长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4,993,442.35份,占权益登记日该类基金总份额(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7月4日,权益登记日该类基金总份额为
8,681,313.37份)的57.52%;
2、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份额: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1,468,336.00份,占权益登记日该类基金总份额(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7月4日,权益登记日该类基金总份额
为2,290,590.00份)的64.10%;
3、银河沪深300成长进取份额: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银河沪深300成长进取份
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1,322,681.00份,占权益
登记日该类基金总份额(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7月4日,权益登记日该类基金总份额
为2,290,590.00份)的57.74%。
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指银河沪深300成长份额、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份额、银河沪深
300成长进取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各类别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达
到法定开会条件。
本次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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