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04
关于银河优先定期份额折算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 银河沪
深 300 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约定,银河沪深 300 成长增强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已于 2018 年 1 月 2 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银河沪深
300 成长份额(基金代码: 161507,场内简称“银河增强” )和银河沪深 300 成长优先份额
(基金代码: 150121,场内简称“银河优先” )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定期份额折算
的方法及相关事宜,详见 2017 年 12 月 27 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 《 证券时
报》 及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 关于银河沪深 300 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 ,
2018 年 1 月 4 日银河沪深 300 成长优先复牌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 2018 年 1 月 3 日
的银河沪深 300 成长优先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 0.001 元),即 1.000。由于银河沪深 300 成
长优先折算前可能存在折价交易情形, 2018 年 1 月 2 日的收盘价为 0.952,扣除第五个运作周
年的约定收益后为 0.902, 与 2018 年 1 月 4 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 2018 年 1 月 4 日当
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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