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1-05
关于银河沪深300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公告
根据银河沪深300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17年1月3日为份额折算基准日,对银河沪深300成长份额(基 金代码:161507,以下简称“银河增强”)的场外份额、场内份额以及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份额(基金代码:150121,以下简称“银河优先”)实施定期份额折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7年1月3日,银河增强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银河增强的场内份额、银河优先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 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份额折算比例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第 9位,如下表所示:
基金份额名称折算前份额(份)新增份额折算比例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元)折算后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元)折算后份额(份)
银河增强场外份额13,912,645.920.0224545381.1131.22714,225,047.72
银河增强场内份额1,036,493.000.0224545381.1131.2271,252,747.00
银河优先份额4,297,156.000.0449090751.0001.2274,297,156.00
注:银河增强场外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银河增强场外份额;银河增强场内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银河增强场内份额;银河优先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银河增强场内份额。
投资者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注册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17年1月5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
和配对转换业务,银河优先将于2017年1月5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小时,并将于2017年
1月5日上午10:3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复牌。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7年
1月5日银河优先复牌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7年1月4日的银河优先的份额净值
(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1.001元。由于银河优先折算前可能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7年
1月3日的收盘价为1.027元,扣除第四个运作周年的约定收益后为0.977元,与2017年1月
5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7年1月5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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