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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2 09:07:02 股吧网页版
银河沪深300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11-12

  银河沪深300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2年11月28日证监许可[2012]1594号文核准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的银河沪深300成长增强指数基金份额,其预期收益与风险较高,一般而言,其预

期收益与风险高于混合型、债券型与货币市场基金份额。从银河沪深300成长增强指数基

金(场内)份额当中分离出来的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份额,其风险收益特性为低风险、

预期收益稳定,但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的情况下,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份额仍可

能面临无法取得约定收益乃至本金受损的风险;银河沪深300成长进取份额的风险收益特

性为风险较高、预期收益较高;由于本基金的资产及收益将按照约定收益优先分配给银河 沪深300成长优先的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损失的情况下,则银河沪深300成长进取份额将首先面临本金损失。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本基金单笔认/申购金额不低于五万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9月2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6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为准。

1.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1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1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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