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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1-06 08:19:07 股吧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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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1-06

  关于银河优先定期份额折算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
及《银河沪深300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银河沪
深300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16年
1月4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银河沪深300成长份额(基金代码:161507,场
内简称“银河增强”)和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份额(基金代码:150121,场
内简称“银河优先”)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定期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
关事宜,详见2015年12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关于银河沪深300成长增强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
细则》,2016年1月6日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复牌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
为2016年1月5日的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
即1.001。由于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2016年
1月4日的收盘价为1.022,扣除第三个运作周年的约定收益后为0.9595,与
2016年1月6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2016年1月6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
格大幅波动的情形。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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