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11-30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协商,自2015年11月30日起,本公司旗下银河泽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泽利混合,基金代码:519654)、银河现代服务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服务混合,基金代码:
519655)、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简称:银河增利债券A,基金代码:
519660)、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简称:银河增利债券C,基金代码:
519661)、银河美丽优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简称: 银河美丽混合A,基金代码:
519664)、银河美丽优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简称: 银河美丽混合C,基金代码:
519665)、银河康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 银河康乐股票,基金代码:519673)、
银河润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润利混合,基金代码:519675)、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简称:银河通利债券(LOF),基金代码:161505)、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简称:银河通利债券C,基金代码:161506)在招商银行所有营业网点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其规则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是指投资者通过向有关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指定的销售机构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扣款并于每期约定的申购日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基金定投业务适用于符合基金合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办理场所
投资者可到招商银行营业网点或通过招商银行认可的受理方式办理定投业务申请。具体受理网点或受理方式见招商银行各分支机构的公告。
3、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在招商银行进行日常申购业务的受理时间相同。
4、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招商银行的规定。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招商银行各营业网点或招商银行认可的受理方式申请增开交易账号(已在招商银行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定投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招商银行的规定。
5、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投资者须遵循招商银行的基金定投业务规则,指定本人的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户,根据招商银行规定的日期进行定期扣款。
6、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招商银行就本基金申请开办定投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具体最低申购金额遵循招商银行的规定,但每月最少不得低于人民币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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