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赎回费率优惠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0-16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赎回
费率优惠的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 2014 年 4 月 25 日生效。为了更好地向投资者提供服务,
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19 年 10 月 18 日起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期间对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直销柜
台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赎回本基金(基金简称:银河通利债券(LOF),基金代码:A 类:161505;C 类:161506)的投资者给予赎回费率优惠,具体安排如下:
一、适用渠道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二、优惠时间
2019 年 10 月 18 日起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
三、费率优惠情况及说明
优惠活动期间,凡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申请赎回本基金,均享有赎回费率如下优惠。
本基金的场外赎回费率结构:
持有期限 原赎回费率 优惠期间赎回费率
银河通利 Y<7日 1.5% 1.5%
(基金代码: 7日≤Y<1年 0.1% 0.025%
16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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