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26
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2017 年第 3 季度报告
2017 年 9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2017 年 10 月 26 日
银河通利债券( LOF) 2017 年第 3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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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7 年 07 月 01 日起至 09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银河通利债券( LOF)
场内简称 银河通利
交易代码 161505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4 月 25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73,532,736.20 份
投资目标 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求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创造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自上而下的分析方法为基础,根据国
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市场利率、汇率变化趋势、
债券市场资金供求等因素分析研判债券市场利
率走势,并对各固定收益品种收益率、流动性、
信用风险、久期和利率敏感性进行综合分析,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管
理构建及调整固定收益投资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的中债综合全价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从基金资产整体运作来看,本基金为债券型基
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
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
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保证人 -
银河通利债券( LOF) 2017 年第 3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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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银河通利 通利债 C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银河通利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1505 161506
下属分级基金的前端交易代码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后端交易代码 - -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461,517,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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