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14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摘要(2016 年 9 月更新)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重要提示】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1 月
15 日证监许可[2014]99 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16 年 2 月 3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
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
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
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
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集中投资于
固定收益类资产,影响证券价格波动的因素主要有:宏观经济周期变化、财政与货币政策变化、利率和收益
率曲线变化、通货膨胀风险、债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以及政治因素的变化等;此外,还包括由于基金投资者
在开放期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其中,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该券种具有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和信
用风险,可能增加本基金总体风险水平。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
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本基金包括 A、 C 两
类基金份额,在募集期同时募集。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以 2 年为一个运作周期,每个运作周期自起始日
起至 2 年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止。每个运作周期的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含当日)或每个开放期结束之
日次日(含当日)。在运作周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A 类基金份额上市交易, C 类基金份额不
上市交易。本基金自每个运作周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
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
为准。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可转债、信用债合计投资比例
不低于债券资产的 80%;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
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但在每个开放期的前 3 个月和后 3 个月以及开放期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
例的限制。本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
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
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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