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11-07 07:47:33 股吧网页版
国投瑞银中国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1-07

  国投瑞银中国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投瑞银中国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中国价值发现股票(QDII-LOF))
场内简称 国投中国国
基金主代码 1612299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12月21日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8年10月26日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2299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25,070,093.833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12,535,046.922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2.00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18年第1次次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8年11月9日日
除权日 2018年11月12日(场内) 2018年11月8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8年11月13日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对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2018年11月9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于2018年11月12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2018年11月13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红利再投资的份额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收益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选择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用
注:“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现金红利款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的日期,非投资者实际收到现金红利款的日期。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8年11月13日(现金红利发放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18年11月7日至2018年11月9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本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11月7日)上午本基金在深交所停牌一小时。
(3)场外除权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场外除权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场内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场内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按照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红利再投资部分的份......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