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14
国投瑞银中国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分红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投瑞银中国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中国价值发现股票( QDII-LOF)
基金主代码 161229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12 月 2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本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5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440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25,373,460.15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12,686,730.08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1.2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17 年第一次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
于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5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7 年 12 月 18 日
除权日 2017 年 12 月 19 日(场内) 2017 年 12 月 15 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7 年 12 月 20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
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对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 2017 年 12 月 15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于 2017 年 12 月 19 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
确认。 2017 年 12 月 20 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 2002〗 128 号《 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
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收益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
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选择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
现金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现金红利款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的日期,非投资者实际收到现金红利款的日期。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 1)权益分派期间( 2017 年 12 月 14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8 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 2)本公告发布之日( 2017 年 12 月 14 日)上午本基金在深交所停牌一小时。
( 3)场外除权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场外除权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
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场内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