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6-28 08:18:48 股吧网页版
国投瑞银中证上游资源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6-28

国投瑞银中证上游资源产业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2022 年 6 月第 1 次更新)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国投瑞银中证上游资源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
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1 年 5 月 13 日证监许可[2011]707 号文核准募集。本基
金基金合同于 2011 年 7 月 21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及指数投资风险(包括标的指数的行业风险、标的指数跟踪误差风险、标的指数变更风险、标的指数终止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存托凭证投资风险、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基金份额的折/溢价交易风险等特定风险、其他风险等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上游资源产业指数。指数编制方案请参见本招募说明书附件,指数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csindex.com.cn。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基金投资的标的指数为中证上游资源产业指数。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其备选成份股票的市值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80%;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其备选成份股票的市值加上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的轧差合计值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任何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上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 20%;权证以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根据 2017 年7 月 1 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10日,其中投资组合报告与基金业绩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31日。有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对本招募说明书(2022年6月第1次更新)进行了复核。

目 录

一、绪言...... 1
二、释义...... 2
三、基金管理人...... 9
四、基金托管人......22
五、相关服务机构......27
六、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64
七、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65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66
九、基金的投资......80
十、基金的业绩......92
十一、基金的财产......94
十二、基金资产估值......96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101
十四、……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