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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9-14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等限制的公告
为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更好服务,根据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投瑞银双债债券,基金代码:A类份额161216C类份额161221)《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7年9月18日起调整前述基金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等业务限制,详情如下:
一、调整内容
1、在销售机构首次申购(含定投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人民币1元,追加申购(含定投申购)的单笔最
低金额调整为人民币1元。
2、在销售机构单笔赎回最低份额调整为1份,投资者赎回时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
在赎回时需一次性全部赎回。
3、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金额或份额下限的前提下,如基金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涉及上述规则的业务时,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本次调整中,本基金的业务调整范围仅适用于场外申购业务。
5、本公司将在国投瑞银双债债券最近一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时,对上述内容进行更新。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和各类业务规则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
三、咨询办法
详询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6868)。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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