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23
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0年6月
19日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证券时报》、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zse.cn)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ubssdic.com)发布了《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于2020年6月22日在前述媒介上发布了《国投瑞
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
公告》 。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将具体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其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瑞和 300 份额
(基础份额,基金代码: 161207) 、瑞和小康份额(基金代码: 150008)与瑞和
远见份额(基金代码: 150009) )的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本
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决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会议”) , 审议本基金终止《基金合同》 及瑞和小
康份额和瑞和远见份额终止上市等相关事项。 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 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0年8月11日起,至2020年8月26日上午10:
00止(以本次大会公告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专人送交的以
实际递交时间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终止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瑞和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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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份额与瑞和远见份额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见附件一)。
三、 本次会议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会议的权益登记日为2020年8月11日, 即在权益登记日证券交易所交易
时间结束后,在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
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表决。
四、 投票方式
1、 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
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经授权或认
可的业务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
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
书复印件等);或者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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