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0-08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投瑞银瑞和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办理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国投瑞银瑞和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国投瑞银瑞和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在 2019 年 10 月 11 日办理份额折算业务。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运作周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本基金成立于
2009 年 10 月 14 日,本运作周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为 2019 年 10 月 11 日,即本次份额折
算基准日为 2019 年 10 月 11 日。
二、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所有份额,包括瑞和 300 场外份额、瑞和 300 场内份额、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额。
三、份额折算方式
折算日日终,本基金所有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 元。
(一)瑞和 300 份额折算前的基金份额净值小于或等于 1.000 元
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瑞和 300 份额、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额各自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缩减。折算公式为:
基金份额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瑞和 300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
瑞和 300 份额(或瑞和小康份额、或瑞和远见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瑞和
300 份额(或瑞和小康份额、或瑞和远见份额)的份额数×基金份额折算比例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瑞和 300 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瑞和 300 份额的场内份额、瑞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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