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1-19 08:04:27 股吧网页版
易方达优势回报一年封闭运作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1-19

易方达优势回报一年封闭运作混合型

基金中基金(FOF-LOF)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一月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据 2021 年 10 月 1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易方达优势回
报一年封闭运作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3171 号)进
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正式生效。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3、基金合同生效后进入 12 个月的封闭运作期,在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不办理赎回业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封闭运作期内面临无法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本基金符合上市条件后可申请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在本基金因不符合条件而无法上市或被终止上市等情形下,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将无法进行二级市场交易,从而面临封闭运作期间无法退出本基金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做好资金安排,确保投资期限与本基金运作期限相匹配。
4、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后,基金名称调整为“易方达优势回报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并将在封闭运作期届满 30 天内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届时基金的部分投资比例限制将相应变化,投资者面临基金的投资比例限制发生变化带来的风险,请投资者确保知悉了解相关变化。

5、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且主要投资于基金管理人旗下的基金,基金净值会因为其投资所涉及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除了前述封闭运作期内无法赎回或退出基金份额、封闭运作期届满后部分投资比例限制变化的特有风险外,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1)无法获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2)基金份额无法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以及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3)权益类资产配置较高且相对稳定而面临资产配置风险;(4)主要投资于基金所面临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主要投资于基金而面临的被投资基金业绩不达目标影响本基金投资业绩表现的风险、赎回资金到账时间较晚影响投资人资金安排的风险、双重收费风险、投资于可上市交易基金的二级市场投资风险、被投资基金的运作风险和相关政策风险等;(5)较大比例投资于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所面临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数量、类型等相对有限影响本基金业绩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发生经营风险时本基金业绩将受到较大影响
的风险;(6)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香港证券市场股票而面临的香港股票市场及港股通机制带来的风险;(7)本基金可投资科创板股票,可能面临退市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监管规则变化等特有风险;(8)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存托凭证的特有风险。此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税收风险、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等其他一般风险。

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投资本基金可能面临的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6、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将于 T+1 日(T 日为申购、赎回申请日)对 T 日的基金资产净
值进行估值,T+2 日对投资人申购、赎回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人可于 T+3 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7、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FOF)。

8、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此外,本基金以 1 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 1 元……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