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28
关于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 易方达
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以 2020 年 6 月 2 日为折算
基准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
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以各运作周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作为折算基准
日,若距离上一次基金份额折算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折算。据此,本基金本次
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 2020 年 6 月 2 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 A 类份额(即易方达银行分级 A 类份额,
基金代码: 150255,场内简称“银行业 A”)、 基础份额(即易方达银行分级份额,
基金代码: 161121,场内简称“银行业”, 包括场外份额、场内份额)。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A 类份额和基础份额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 A 类份额和 B 类份额(即易方达银行分级 B 类份额,
场内简称“银行业 B”,场内代码 150256) 的份额配比保持 1: 1 的比例。
在折算时, A 类份额的累计约定应得收益,即 A 类份额每个运作周年的最后
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本金 1.0000 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基础份
额分配给 A 类份额持有人。
基础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 2 份基础份额将按 1份 A 类份额获得新增基础份额
的分配。其中,持有场外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
场外基础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
得新增场内基础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 A 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和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各类份额定期份额折算时,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一) A 类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前后 A 类份额的份额数量不变。即
NUM NUM 折A A 类算份后额 折类算份前额
折算后,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NAV NAV NAV 基折础算份后额= 1.0000 基折础算份前额 12 A折类算份前额
A 类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基础份额的份额数量为:
1.00000
=
A NUM NAV A A
NUM
NAV
折算前 折算前
类份额 类份额 类份额
基础份额 折算后
基础份额......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