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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9-20 07:14:16 股吧网页版
易方达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9-20

易方达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九月

重要提示

易方达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根据 2012 年 5 月 2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易方达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680 号)
和 2012 年 7 月 31 日《关于易方达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
(基金部函[2012]672 号)的核准,进行募集。《易方达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于 2012 年 9 月 20 日正式生效。

易方达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由易方达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后自动转换而来。中国证监会对易方达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核准及转换为本基金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易方达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2 年 9 月 20 日起进入七年分级运作期。在
分级运作期内,易方达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分为易基中小板基础份额、易基中小板 A 类份额和易基中小板 B 类份额三类风险收益特征不同的份额进行运作。上述分级运作
期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到期。

根据《易方达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分级运作期届满,易方达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于2019年9月20日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其中易基中小板基础份额直接转换为易基中小板份额,易基中小板 A 类份额及易基中小板B 类份额折算为易基中小板份额,基金名称变更为“易方达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转换后场内易基中小板份额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转换完成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投资管理程序等内容将保持不变。

《易方达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自 2019 年 9 月 20 日起生效,《易
方达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同日起失效。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场外申购时,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网点或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50,000 元人
民币,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均为 1,000 元人民币。场内申购时,单笔申购金额最低为 1000元人民币(以上金额均含申购费)。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而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敬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主要包括:因政治、经济、投资者心理与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管理风险;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量赎回或市场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因本基金运作特点且投资于股指期货而引致的特定风险;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以及其他意外因素导致的风险等。其中,本基金特定风险包括:(1)与本基金指数化投资方式相关的特定风险,如本基金为保持与业绩比较基准一致的风险收益特征而存在系统性风险;本基金对于无法获取足额数量的股票寻找投资替代品而潜在的投资替代风险;因业绩比较基准变更或投资组合调整导致的标的指数变更风险;以及因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产生差异而导致的跟踪偏差风险等;(2)与本基金运作方式相关的特定风险。如易基中小板份额上市交易相关的流动性风险、折溢价风险等;(3)与本基金投资于股指期货相关的特定风险。如因股指期货合约与标的指数波动不一致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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