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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0-08
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场外份额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0 月 8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易方达永旭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16111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6 月 1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4 年 11 月 11 日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11 月 11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4 年 11 月 11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 年 11 月 11 日
注:(1)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 场内简称:易基永旭添利定开)的第六个封闭期将于 2024 年 11 月 10
日到期,第六个开放期为 2024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6 日。在开放期内,
基金管理人为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和场外份额转换业务。自 2024 年 12 月 7 日
起,本基金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运作两年。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和场外份额转换业务。
(2)投资者可以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申购、赎回本基金份额。办理本基金份额场内申购、赎回业务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若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申购、赎回业务等规则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2.申购、赎回和场外份额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根据《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后封闭运作两年,封闭期满后开放运作一段时间(每一开放期在 5(含)至 20(含)个工作日之间),
开放期结束后再封闭运作两年,再进入开放期,依此循环。2024 年 11 月 11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6 日为本基金第六个开放期。
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场外份额转换,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或场外份额转换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对申购、赎回和场外份额转换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 2 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2)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场外份额转换。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场外份额转换后,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场外份额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场外份额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场外份额转换的价格。
3.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场外申购时,投资者通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50,000 元人民币,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 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以上金额均含申购费)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对于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控制措施。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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