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7-10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 长期停牌
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2008]38 号公告)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号)的原则和有关要求,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 “中材科技”(证券代码:002080)、“中源协和”(证券代码:600645)、 “金鸿能源”(证券代码:000669)、“长海股份”(证券代码:300196)、“华中数控”(证券代码:300161)、“浪莎股份”(证券代码:600137)、 “东土科技”(证券代码:300353)、“金亚科技”(证券代码:300028)、“华信国际”(证券代码:002018)、“新联电子”(证券代码:002546)、 “劲嘉股份”(证券代码:002191)、“国投电力”(证券代码:600886)、“中安消”(证券代码:600654)、“桂东电力”(证券代码:600310)、 “恒顺众昇”(证券代码:300208)、“西藏珠峰”(证券代码:600338)、“强力新材”(证券代码:300429)、“得润电子”(证券代码:002055)、 “合力泰”(证券代码:002217)、“广博股份”(证券代码:002103)、“中茵股份”(证券代码:600745)、“东山精密”(证券代码:002384)、“刚泰控股”(证券代码:600687)、“金叶珠宝”(证券代码:000587)进行估值调整,自2015 年7 月9日起按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均以估值方法调整后当日计算的基金资产份额净值为准。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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