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7-11-08 07:43:23 股吧网页版
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11-08

  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场内简称:富国汇利)
基金主代码 16101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9 月 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配套法规、 《 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 、 《 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
申购起始日 2017 年 11 月 13 日
赎回起始日 2017 年 11 月 13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场内简称:富国汇利) 富国汇利回报分级 A(场内简
称:汇利 A) 富国汇利回报分级 B(场内简称:汇利 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1014 150020 150021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是 否 否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在本次开放期内,赎回开放日为 2017 年 11 月 13 日(含)至 2017 年 11 月 17 日(含)之间的工作日,申
购开放日为 2017 年 11 月 13 日(含)至 2017 年 12 月 8 日(含)之间的工作日。
基金管理人已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在《 中国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和《 证券时报》 发布了《 关于以通
讯开会方式召开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并将于 2017 年
12 月 4 日进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届时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情况调整申购业务暂
停时间,届时请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业务办理时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在开放期内,在基金合同约定时间外提交的申购、赎回或转换
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按下一交易日申请处理。但若投资者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
后提出申购或转换转入申请,或者在开放期最后一个赎回开放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赎回或转换转
出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汇利份额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场外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时,除需
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当代理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
遵循相关代理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的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50000 元
(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20000 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
系统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