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10-10
关于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汇利A份额约定基准收益率的公告
根据《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汇利A份额(以下简称"汇利A",基金代码:150020)在每个封闭期内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应得收益,该封闭期内汇利A的约定基准收益率(年化)将在上一个封闭期的倒数第五个工作日设定并在次日公告。
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汇利A的约定基准收益率(单利)=两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利差,第N个封闭期汇利A的约定基准收益率的两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是指在第N-1个封闭期的倒数第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两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第N个封闭期汇利A的约定基准收益率的利差由基金管理人在第N-1个封闭期的倒数第五个工作日设定并在次日公告,利差的取值范围从0%(含)到2%(含)。汇利A的约定基准收益率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适用于汇利A基金第二个封闭期内的约定基准收益率在首个封闭期的倒数第五个工作日设定并在次日公告。富国汇利基金首个封闭期的倒数第五个工作日为2015年10月9日,该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两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年利率为2.35%。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并结合国内利率市场情况,基金管理人现将汇利A第二个封闭期的利差值确定为1.55%。因此汇利A第二个封闭期适用的约定基准收益率为3.9%(=2.3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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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并不承诺或保证汇利A的约定应得收益,在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的情况下,汇利A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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