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成中华沪深港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2-29
关于大成中华沪深港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增设C类基金
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便捷的销售服务,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决定自 2020 年 3 月 3 日起,
对大成中华沪深港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 C类基金份额类别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作出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设 C 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后份额类别情况
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转为 A 类基
金份额,本基金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A 类基金份额代码:160925
A 类基金份额简称:中华 300A
C 类基金份额代码:008973
C 类基金份额简称:中华 300C
2、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基本情况
(1)C 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 A 类基金份额相同。
(2)申购费: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3)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
本基金 C 类份额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 1.5%,随申请赎回份额的持有时间增加
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
持有时间(T) 赎回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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