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6-12-1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大成海外中国机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12-16

大成海外中国机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大成海外中国机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3月18日

证监许可【2016】561号文予以注册,并于2016年11月8日获得中国证监会证

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大成海外中国机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延期募 集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6】2715号)。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大成海外中国机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品种。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操作或技术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本基金将投资于海外市场,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海外市场波动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者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按照份额初始面值1.00元发售,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份额

净值可能低于份额初始面值,投资者存在遭受损失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购买本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目录

重要提示2

第一部分绪言5

第二部分释义6

第三部分风险揭示11

第四部分基金的投资15

第五部分基金管理人22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36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42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43

第九部分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53

第十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54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财产56

第十二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57

第十三部分基金收益与分配63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65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66

第十六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资产的清算 72

第十七部分基金托管人74

第十八部分境外托管人80

第十九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82

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84

第二十一部分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107

第二十二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17

第二十三部分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19

第二十四部分备查文件120

第一部分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