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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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大成恒生综合
中小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 年 1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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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大成恒生综合中小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
基金简称 大成恒生综合中小型股指数(QDII-LOF)
基金主代码 160922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2 月 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大成恒生综合
中小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 基金合同》、《大
成恒生综合中小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招
募说明书》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 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
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文
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047 号
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机构部函【2016】1651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16 年 11 月 7 日
至 2016 年 11 月 25 日 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6 年 11 月 30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6,726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788,161,803.26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
位:人民币元)
208,402.14
募集份额(单
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788,161,803.26
利息结转的份额 208,402.14
合计 788,370,205.40
募集期间基金
管理人运用固
有资金认购本
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
位: 份)
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募集期间基金
管理人的从业
人员认购本基
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
位: 份)
31,204.51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4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
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6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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