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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2-14
关于大成恒生综合中小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终止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大成恒生综合中小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QDII-LOF)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刊登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
于大成恒生综合中小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
决议生效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根据公告,持有人大会于 2023 年 2 月 9 日表决通
过了《关于终止大成恒生综合中小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合同并终止上
市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大成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向本所提交了终止上市的申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经
审查,本所决定大成恒生综合中小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证券简称:恒生
中小 LOF,证券代码:160922)自 2023 年 2 月 17 日起终止上市交易。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 年 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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