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09
大成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 年第 1 期)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
重要提示
大成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由景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基金转型经景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持有人大会决议
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自 2014 年 12 月 26 日起,由《景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
而成的《大成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原《景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投资集中度风险、市场风险、系统性风险、股价波动风险、政策风险等。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时,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所载内容截至日为 2019 年 6 月 26 日(其
中人员变动信息以公告日为准),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9 年 6 月 30 日(财
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言......5
二、释义......5
三、基金管理人 ......9
四、基金托管人 ......23
五、相关服务机构......25
六、基金的历史沿革......36
七、基金的存续 ......37
八、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37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38
十、基金的投资 ......48
十一、基金业绩 ......57
十二、基金的财产......59
十三、基金资产估值......59
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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