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20
关于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可能触发
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适用其中转换为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后的有关条款,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大成景丰债券(LOF)
场内简称 大成景丰
基金主代码 160915
交易代码 160915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10-16
基金管理人名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
同》、《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
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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