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11-30
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由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届满转换而来)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年第2期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
重要提示
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大成景丰债券(LOF)”或“本基金”)是由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而来。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大成景丰分级”)经中国证监会2010年9月2日证监许可【2010】1218号文核准募集,《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0年10月15日正式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届满后,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基金转换完成后,基金合同中除仅适用于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条款外,继续适用于转换后的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更新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10月15日(其中人员变动信息以公告日为准),有关财务数据和基金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重要提示......1
目 录......2
一、绪 言......3
二、释 义......3
三、基金管理人......8
四、基金托管人......23
五、相关服务机构......30
六、基金的历史沿革......51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52
八、基金份额的上市与交易......52
九、份额折算期和基金份额折算......53
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55
十一、基金的投资......66
十二、基金的业绩......77
十三、基金的财产......78
十四、基金资产估值......79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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