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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5-21 08:28:40 股吧网页版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5-21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及本公司官方网站上披露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成兴享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份额发售公告》,现对上述公告“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和“八、基金的验资与备案”章节中关于基金合同生效和备案的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使用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且发起资金认购方承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 3 年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验资报告需对发起资金提供方及其持有份额进行专门说明,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除以上内容需更正以外,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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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5-21 09:08:48
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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