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10-15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一、根据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禄金融)、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亚基金)和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恒基金)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代销之日起上述代销机构将代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业务。
具体代销情况如下:
基金名称 代码 销售机构 代销日期
长盛电子信息主题灵活配置 000063 众禄金融、 2015.10.15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亚基金 2015.10.22
长盛同丰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160810 众禄金融、 2015.10.15
(LOF) 诺亚基金 2015.10.22
长盛纯债债券型证券 A类代码000050 众禄金融、 2015.10.15
投资基金 C类代码000052 诺亚基金 2015.10.22
长盛双月红1年期定期开放 A类代码000303 众禄金融、 2015.10.15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类代码000304 诺亚基金、 2015.10.22
展恒基金 2015.10.15
长盛年年收益定期开放 A类代码000225 众禄金融、 2015.10.15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类代码000226 诺亚基金 2015.10.22
长盛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A类代码000424 诺亚基金 2015.10.22
B类代码000425
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型 000354 诺亚基金 2015.10.22
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者可于代销之日起在上述代销机构的各营业网点办理代销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和定投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代销机构的规定。
同时,本公司自代销之日起参加代销机构的基金申(认)购和定投费率优惠活动。各基金具体折扣后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相关代销机构的公告为准。
二、根据本公司与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金所资管)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5年10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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