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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9-08 09:06:09 股吧网页版
长盛同辉深证1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9-08

  长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长盛同辉深证1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由长盛同辉深证1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到期转型而成。

长盛同辉深证1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于2012年9月13日起进入五年分级运作期。在分级运作期内,长盛同辉深证1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分为长盛同辉深100等权重分级份额、长盛同辉深100等权重A份额和长盛同辉深100等权重B份额三类风险收益特征不同的份额进行运作。上述分级运作期于2017年9月12日到期。

根据《长盛同辉深证1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分级运作期到期后,长盛同辉深100等权重A份额和长盛同辉深100等权重B份额转换为长盛同辉(LOF)份额,转换后的长盛同辉(LOF)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与交易。场内的长盛同辉深100等权重份额直接转换为长盛同辉(LOF)份额,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场外的长盛同辉深100等权重份额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内后,方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长盛同辉深证1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于2017年9月13日变更为非分级的指数型基金,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长盛同辉深证1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变更后,基金的投资管理程序、投资策略、投资范围不变。自2017年9月13日起,由《长盛同辉深证1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长盛同辉深证1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高风险、高收益品种。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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