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09
长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分级
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 日在《 证券时报》 及本公司网站( www.csfunds.com.cn)发布了
《 长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 ,并于
2017 年 8 月 2 日发布了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转型与基金份额转换顺利完
成,现发布本次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长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于 2012 年
9 月 13 日生效,并进入为期五年的分级运作期。长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简称: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分级,场内简称:长盛同辉,基金代码: 160809,以下简称"本基金")在分
级运作期内,场内与场外的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份额开放申购、赎回业务;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 A 份
额(场内简称:同辉 100A,代码: 150108)和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 B 份额(场内简称:同辉 100B,代
码: 150109)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场内的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份额、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
A 份额、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 B 份额开放配对转换业务。
根据《 基金合同》 、 《 长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 招募
说明书》 ")、 《 长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
五年分级运作期将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到期。
一、分级运作期届满后基金的存续形式
本基金分级运作五年后,满足《 基金合同》 约定的存续条件,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
转换为契约型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基金名称将变更为"长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LOF) "(以下简称"长盛同辉深证 100( LOF) ")。
本基金在分级运作期到期后,按照《 基金合同》 参考净值计算规则分别对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 A 份额和
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 B 份额计算分级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并按照各自的份额参考净值转换
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份额,转换后的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与交易。场
内的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份额直接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份额,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场外的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份额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内后,方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 A 份额和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 B 份额终止运作的提示
根据本基金《 基金合同》 及《 招募说明书》 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满五年后,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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