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01
长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分级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
《长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于 2012 年 9 月 13 日生效,并进入为期五年的分级运作期。
长盛同辉深证1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长盛同辉深100
等权重分级,场内简称:长盛同辉,基金代码: 160809,以下简称“本基金”)
在分级运作期内,场内与场外的长盛同辉深100等权重份额开放申购、赎回业务;
长盛同辉深100等权重A份额(场内简称:同辉100A,代码: 150108)和长盛同
辉深100等权重B份额(场内简称:同辉100B,代码: 150109)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场内的长盛同辉深100等权重份额、长盛同辉深100等权重A份额、
长盛同辉深100等权重B份额开放配对转换业务。
根据《基金合同》、《长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长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合同生效公告》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五年分级运作期将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到期。
一、分级运作期届满后基金的存续形式
本基金分级运作五年后,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存续条件,本基金无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契约型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基金名称
将变更为“长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以下简称“长
盛同辉深证 100( LOF)”)。
本基金在分级运作期到期后,按照《基金合同》参考净值计算规则分别对长
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 A 份额和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 B 份额计算分级运作期到
期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并按照各自的份额参考净值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 LOF)份额,转换后的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与
交易。场内的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份额直接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份
额,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场外的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份额跨系统转
托管至场内后,方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 A 份额和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 B 份额终止运
作的提示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满五
年后,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 A 份额和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 B 份额将终止运
作,全部转换成长盛同辉深证 100( LOF)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9 月 13 日生效,本基金的五年分级运作期将
将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到期,因此,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 A 份额和长盛同辉
深 100 等权重 B 份额终止运作日为 2017 年 9 月 12 日。
关于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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