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14
关于长盛同辉100A份额定期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长盛同辉深证1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长盛同辉深证1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16年9月12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长盛同辉份额(场内简称:长盛同辉,代码:160809)、同辉100A份额
(场内简称:同辉100A,代码:150108)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关于定期份额折算结果,详见2016年9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关于长盛同辉深证1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同辉100A份额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6年9月14日同辉100A份额复牌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6年9月
13日同辉100A份额的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1.000元。由于同辉
100A份额折算前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同辉100A份额2016年9月12日的收盘价为1.139元,扣除约定收益后为1.069元(四舍五入至0.001元),与实施定期折算后2016年9月14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6年9月14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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