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4-10-27
长盛同辉深100等权重分级2014年第3季度报告
长盛同辉深证1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年第3季度报告
2014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4年10月27日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10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长盛同辉深100等权重分级 场内简称 长盛同辉 基金主代码 160809 交易代码 16080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9月13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5,144,217.56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运用指数化投资方式,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力争将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以实现对深证100等权重指数的有效跟踪。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按照成份股在深证100等权重指数中的组成及其基准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以拟合、跟踪深证100等权重指数的收益表现,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以及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对本基金跟踪深证100等权重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采取合理措施,在合理期限内进行适当的处理和调整,以力争使跟踪误差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业绩比较基准 95%×深证100等权重指数收益率+5%×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从基金资产整体运作来看,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基金品种,基金资产整体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从投资者具体持有的基金份额来看,在分级运作期内,由于基金收益分配的安排,长盛同辉深100等权重A份额将表现出低风险、收益稳定的明显特征,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要低于普通的股票型基金份额;长盛同辉深100等权重B份额则表现出高风险、高收益的显著特征,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要高于普通的股票型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三级基金简称 长盛同辉深100等权重A(场内简称:同辉100A) 长盛同辉深100等权重B(场内简称:同辉100B) 长盛同辉深100等权重分级(场内简称:长盛同辉) 下属三级基金交易代码 150108 150109 160809 下属三级基金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3,158,476.00份 53,158,477.00份 8,827,264.56份 下属三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 高风险、高预期收益 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14年7月1日 - 2014年9月30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 4,880,892.33 2.本期利润 18,391,129.95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506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25,162,672.12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87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所列数据截止到2014年9月30日。
3、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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