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27
长盛同瑞中证 2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 长盛同瑞中证 2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简称“基金合
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
长盛同瑞中证 2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在 2018 年 1 月
2 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作日。
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 2018 年 1 月 2 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长盛同瑞份额(基金代码为“160808”,基
金简称为“长盛同瑞”) 、同瑞 A 份额(基金代码为: “150064”,基金简称为“同
瑞 A”) 。其中,本公告所指的长盛同瑞份额即为基金合同约定的“同瑞基金份额”。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同瑞 A 份额和同瑞 B 份额按照《 基金合同》 规定的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
算,对同瑞 A 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份长盛同瑞份额将按
0.4 份同瑞 A 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同瑞 A 份额和同瑞 B 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 4:
6 的比例。
对于同瑞 A 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即同瑞 A 份额每个会计年度 12 月 31
日份额净值超出 1.000 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长盛同瑞份额分配给同瑞 A 份额持
有人。 长盛同瑞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份长盛同瑞份额将按 0.4 份同瑞 A 份额获得
新增长盛同瑞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长盛同瑞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
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长盛同瑞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长盛同瑞份额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长盛同瑞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
同瑞 A 份额的参考净值和长盛同瑞份额的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同瑞 A 份额
和长盛同瑞份额进行约定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
每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作日进行同瑞 A 份额上一年度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
折算时,计算公式如下:
( 1)同瑞 A 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同瑞 A 份额的份额数=定期份额折算前同瑞 A 份额的份额数
前
同瑞
前
同瑞 后
同瑞
) 份额期末资产净值 (每份同瑞 资产净值 折算前长盛同瑞份额的
NUM
NUM A
NAV
4 . 0 000 . 1 - -后
同瑞
前 ) 份额期末资产净值 (每份同瑞 长盛同瑞份额的份额数 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 同瑞
NAV
A NUM
A A
000 . 1 -
其中,
后
同瑞
NAV
为折算后长盛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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