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20
关于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终止上市交易并终止申购赎回的提示性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发布了《关于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交易并终止申购赎回的的公告》,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现发布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 2020 年 7 月 9 日起
至 2020 年 8 月 9 日 17:00 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并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基金合
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公司已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发布了《关于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以下简称“《决议公告》”)。
根据《决议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中期企债终止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0]720 号),同时已申请终止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现将中期企债终止上市并终止申购赎回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并终止申购赎回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全称: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场内简称:中期企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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