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21
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简称 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
基金主代码 16072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2 月 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 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LOF)基金合同》 、 《 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招募说明
书》 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 年 7 月 12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 LOF) A 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 LOF)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0720 160721
截止收益分配基
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元)
1.1196 1.1280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35,346,805.38 947,629.18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
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0.03315 0.03775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5000 0.50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7 年的第一次分红
注:( 1)本基金包括 A、 C 两类份额。投资者可通过场外或场内两种方式对本基金 A 类份额进行申购和赎回, C 类份额仅允许在场外
进行申购和赎回。( 2)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 LOF) A 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
应分配金额 0.03315 元,即每 10 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 0.3315 元;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 LOF) C 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
配金额 0.03775 元,即每 10 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 0.3775 元;( 3)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 LOF) A 每 10 份基
金份额发放红利 0.5000 元;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 LOF) C 每 10 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 0.5000 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7 年 7 月 26 日
除息日 2017 年 7 月 27 日(场内) 2017 年 7 月 26 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7 年 7 月 31 日(场内) 2017 年 7 月 28 日(场外)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准日为 2017 年 7 月 26
日, 基金份额登记过户日为 2017 年 7 月 27 日。 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为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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