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2024年第3季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25
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
2024 年第 3 季度报告
2024 年 9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0 月 25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4 年 07 月 01 日起至 2024 年 09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嘉实 H 股指数(QDII-LOF)
场内简称 H 股 LOF
基金主代码 160717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 年 9 月 30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86,981,689.62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
和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
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平均跟踪误差小于 0.3%,年跟踪
误差不超过 4%,以实现对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的有效跟踪,
给投资者提供一个投资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的有效投资工
具。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按照成份股在恒生中国企业指
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当预期成份股发生
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以及因基
金的申购和赎回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
影响时,基金经理会对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以使跟踪
误差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本基金可以投资于同一标的
指数的 ETF,基金管理人可在香港恒生国企指数成份股和
同一标的指数的 ETF 之间选择较优的方式实施组合构建,
以达到节约成本和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业绩比较基准 人民币/港币汇率×恒生中国企业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采用被动指数化操作的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
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型基金,
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风险、较高收益品种。同时,本
基金为海外证券投资基金,除了需要承担与国内证券投资
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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