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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9-27 13:59:58 股吧网页版
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2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9-27

嘉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LOF)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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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 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 2017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LOF)由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LOF)变更投资范围及其相关事宜而来。 《关于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LOF)
变更投资范围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2012年8月6日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并获中国证监会2012年8月21日证监许可[ 2012] 1146号文
核准。自2012年8月21日起,由《 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 嘉
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LOF) 基金合同》生效,原《 嘉实沪深
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 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LOF) 招
募说明书》的定期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 基
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
书。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
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
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
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
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LOF)
(以下简称“本基金”)为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嘉实沪
嘉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LOF)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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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300ETF”)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嘉实沪深300ETF来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
踪。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嘉实沪深300指数及嘉实沪深300ETF的表现密切相关。本基
金的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者在
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
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
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
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8月21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有关财务数据和
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6月30日。
嘉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LOF)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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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绪言 ..........................................................................................................................................4
二、释义 ..........................................................................................................................................5
三、基金管理人 ..............................................................................................................................8
四、基金托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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