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0-30
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9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0 月 30 日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5 年 4 月 2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鹏华中证新能
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68 号文)注册,进行募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15 年 5 月 29 日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于该日
起正式开始对基金财产进行运作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
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包括作为指数基金的风险、作为上市基金的风
险和作为分级基金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等。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
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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