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03-29 12:38:00 股吧网页版
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3-29

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
年度报告摘要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2018 年 03 月 29 日
鹏华创业板分级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页 共 41页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 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于 2018 年 3 月 26 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
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鹏华创业板分级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页 共 41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鹏华创业板分级
场内简称 创业指基
基金主代码 160637
前端交易代码 -
后端交易代码 -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6 月 9 日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43,235,071.25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5 年 7 月 6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创业板分级 创业板 A 创业板 B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创业指基 创业 A 创业 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0637 150243 150244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
总额
151,371,763.25 份 195,931,654.00 份 195,931,654.00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 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力争将日
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 0.35%以内, 年跟踪误差控制在 4%以内。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方法, 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
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 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
鹏华创业板分级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页 共 41页
化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或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
分红等行为时, 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
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 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 或其
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
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 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本基金力争
鹏华创业板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
离度不超过 0.35%, 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 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
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 基金管理
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 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业绩比较基准 创业板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 ×5%
-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 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 债
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为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 较高预期
收益的品种。 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基金, 通过跟踪标的指数表现, 具
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
基金, 其预期的风险
与收益高于混合型
基金、 债券型基金与
货币市场基金, 为证
券投资基金中较高
风险、 较高预期收益
的品种。 同时本基金
为指数基金, 通过跟
踪标的指数表现, 具
有与标的指数以及
标的指数所代表的
公司相似的风险收
益特征。
鹏华创业板 A 份额为
稳健收益类份额, 具
有低风险且预期收
益相对较低的特征。
鹏华创业板 B 份额为
积极收益类份额, 具
有高风险且预期收
益相对较高的特征。
2.3 基金……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