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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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3 只证券投资基金新增 C 类基金份
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鹏华中证空天一体军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鹏华中证医药卫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和《鹏华港股通中证
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一致,将自 2020 年 10 月 27 日起对本公司管理的鹏华中证空天一体军工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鹏华空天军工指数 LOF”)、 鹏华中证医药
卫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鹏华中证医药指数 LOF”)和鹏华港股
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以下简称“鹏华香港银行指数
LOF”)分别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并对 3 只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改。 现将具
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 C 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鹏华空天军工指数 LOF、 鹏华中证医药指数 LOF 和鹏华香港银行指数 LOF 分
别新增 C 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鹏华空天军工指数 C(LOF) 基金代
码: 010364; 鹏华中证医药指数 C(LOF) 基金代码: 010366; 鹏华香港银行指数
C(LOF) 基金代码: 010365),与原有的 A 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和托
管费率。
鹏华空天军工指数 LOF、 鹏华中证医药指数 LOF 和鹏华香港银行指数 LOF 的
C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 C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中计
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均为 0.1%。
鹏华空天军工指数 LOF、 鹏华中证医药指数 LOF 和鹏华香港银行指数 LOF 的
C 类基金份额通过场外方式申购,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亦不开通场内申购赎回
方式。除经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进行跨系统转托管。
由于基金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 鹏华空天军工指数 LOF、 鹏华中证医药指数 LOF
和鹏华香港银行指数 LOF 的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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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份额净值。
鹏华空天军工指数 LOF、 鹏华中证医药指数 LOF 和鹏华香港银行指数 LOF 的
C 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
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 日的投资者不收取赎回费。 鹏华
空天军工指数 LOF、 鹏华中证医药指数 LOF 和鹏华香港银行指数 LOF 的 C 类基
金份额的申购、 转换和赎回的限制与前述各基金的 A 类基金份额的场外申购、转
换和赎回的限制一致。
鹏华空天军工指数 LOF、鹏华中证医药指数 LOF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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