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27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整改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 2020 年 11 月 18 日发布的《关于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对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鹏华证券份额(基础份额)场内简称: 券
商指基,基金代码: 160633; 鹏华证券 A 份额场内简称: 券商 A 级,基金代码:
150235; 鹏华证券 B 份额场内简称: 券商 B 级,基金代码: 150236) 的基金合
同进行了修改,基金合同修改涉及根据监管规定取消分级机制,并据此就鹏华证
券 A 份额与鹏华证券 B 份额的终止运作,包括终止上市与份额折算等后续具体
操作做了安排。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
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 2020 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
将鹏华证券 A 份额与鹏华证券 B 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净值折算为鹏华证券份额,
并终止鹏华证券 A 份额与鹏华证券 B 份额的上市。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
及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整改前, 鹏华证券 A 份额、 鹏华证券 B 份额仍可在二级市场正常
交易,期间, 鹏华证券 A 份额、 鹏华证券 B 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
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2、本基金整改将鹏华证券 A 份额、 鹏华证券 B 份额按照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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