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03
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公告
根据《 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 基金合同》 ”)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鹏华券商B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时,本基金
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截至2018年08月02日,本基金鹏华券商B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
0.244元,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 基金合同》 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本基金将以2018年
08月03日为基准日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本次不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8年08月03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鹏华证券分级份额(场内简称“券商指基”,基
金代码: 160633)、鹏华券商A级份额(场内简称“券商A级”,基金代码150235)、
鹏华券商B级份额(场内简称“券商B级”,基金代码150236)。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鹏华证券分级份额、鹏华券商A级份额、鹏华券商B级份额按照《 基金合同》
“第二十二部分、基金份额的折算”规则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当达到不定期折算条件时,本基金将分别对鹏华证券分级份额、鹏华券商A级
份额、鹏华券商B级份额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鹏华券商A级份
额与鹏华券商B级份额的比例为1: 1,份额折算后鹏华证券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值、鹏华券商A级份额与鹏华券商B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为1.000元。
具体折算原则及公式如下:
1)鹏华券商 B 级份额
份额折算前后鹏华券商 B 级份额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不变,即
其中,
:不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券商 B 级份额的份额数,
:不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券商 B 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券商 B 级份额的份额数。
2)鹏华券商 A 级份额
份额折算后鹏华券商 A 级份额与鹏华券商 B 级份额的份额数保持 1: 1 配
比,即
其中,
: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券商 A 级份额的份额数,
: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券商 B 级份额的份额数。
份额折算前鹏华券商 A 级的持有人在份额折算后将持有鹏华券商 A 级份额
与新增场内鹏华证券分级份额,且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不变。
鹏华券商 A 级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鹏华证券分级份额的份额数为
其中,
:不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券商 A 级份额的份额数,
:不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券商 A 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券商 A 级份额的份额数。
3)鹏华证券分级份额
鹏华证券分级份额持有人份额折算前后所持有的鹏华证券分级份额的资产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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