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27
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的
公告
根据《 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 基金
合同》 ” )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 鹏华
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 将于 2017 年 11 月 01 日
办理基金份额定期折算业务。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折算基准日
根据《 基金合同》 的约定, 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 10 月 31 日, 基
金份额定期折算日为每个会计年度 11 月第一个工作日。 本次定期折算日为 2017 年 11 月
01 日。
二、 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鹏华证券 A 份额( 场内简称: 券商 A 级, 基金代码:
150235) 、 鹏华证券分级份额( 基金简称: 鹏华证券分级, 场内简称: 券商指基, 基金代
码: 160633) 。
三、 折算频率
每年折算一次。
四、 折算方式
鹏华证券 A 份额与鹏华证券 B 份额按照《 基金合同》 的约定进行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
算, 对鹏华证券 A 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 鹏华证券 A 份额与鹏华证券 B 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 1: 1
的比例。 对于鹏华证券 A 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 即鹏华证券 A 份额每个定期折算基准日基
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 1.000 元部分, 将折算为场内鹏华证券分级份额分配给鹏华证券 A 份
额持有人。 鹏华证券分级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 2 份鹏华证券分级份额将按 1 份鹏华证券 A
份额获得新增鹏华证券分级份额的分配。 持有场外鹏华证券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
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鹏华证券分级份额的分配; 持有场内鹏华证券分级份额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鹏华证券分级份额的分配。 经过上述份额折
算, 鹏华证券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 1.000 元, 鹏华证券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
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 11 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日, 本基金将对鹏华证券 A 份额和鹏
华证券分级份额进行定期份额折算。 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 1) 鹏华证券 A 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鹏华证券 A 份额的份额数, 即
其中,
: 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证券 A 份额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证券 A 份额的份额数。
因持有鹏华证券 A 份额而新增的场内鹏华证券分级份额的份额数为
其中,
: 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证券 A 份额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证券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 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证券分级份额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证券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计算公式为
定期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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