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2-05
鹏华酒A定期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鹏华中证酒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 2016 年 12 月 1 日为基金份额折算日,对鹏华酒 A 份额(场内
简称:酒 A,基金代码:150229)和鹏华酒分级份额(基金简称:鹏华酒分级,场
内简称:酒分级,基金代码:160632)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定期份额折
算的方法及相关事宜, 详见 2016 年 11 月 28 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定期份额折算的公告》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 ,2016 年 12 月
5 日鹏华酒 A 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 2016 年 12 月 2 日的鹏华酒 A 的基金份额
参考净值,即 1.000 元,由于鹏华酒 A 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情形,2016 年 11 月 30
日的收盘价为 1.054 元,扣除约定收益后为 1.009 元,与 2016 年 12 月 5 日的前收盘
价存在较大差异。2016 年 12 月 5 日当日鹏华酒 A 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的情
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
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
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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