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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7 17:48:32 股吧网页版
关于鹏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到期转型暨变更基金名称及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11-04

   关于鹏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到期转型暨变更基金名称及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鹏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11月5日成立,并于2012年11月5日进入为期三年的封闭运作期。根据《鹏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三年封闭运作期将于2015年11月4日到期。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到期后,本基金将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鹏华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经履行相关程序,协商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鹏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基础上拟定了《鹏华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鹏华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删去不再适用于转型后基金运作的相关内容。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等依据《鹏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对转型后基金的相关约定执行。《鹏华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鹏华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自2015年11月5日起生效,《鹏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于同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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